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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成立暨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京师律所总部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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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对全国经济的平稳运行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2023年2月19日下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与京师律所成立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并举办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助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同时推进了京师律所与高校的密切合作,提升京师律所专业影响力,为建设更高质量的律师队伍打下坚实基础。

保护企业家权益,共建良好营商环境

19日下午14:00,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于京师律所三层多功能厅正式举行,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张步峰教授介绍合作项目情况并宣读关于成立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的决议。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王殿学作为项目发起人代表从合作主体、合作项目、项目具体内容三方面阐述了项目合作情况。他表示,中央民族大学是党中央重点关注和建设的知名院校,其法学院在刑事研究方面具有极高水平,而京师律所也发展成为一支规模庞大、覆盖专业领域全面的律师队伍。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是京师律所及中央民族大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而推进的项目,京师律师将通过开设法律实务课程、与民大法学生合作发表著述、推出“企业家权益年度报告”等方式,进行全面的法律研究,让更多企业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力量。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韩轶指出,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是民大法学院与京师律所全面合作的重要项目成果。近年来,大批企业家在推动经济建设、改善民生质量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保护企业家权益也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而实现企业家权益保护最有效的方式则是依托法治,践行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他表示,京师律所在商事辩护、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管理等方面颇有建树,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中央民族大学也较早致力于企业家法律服务相关研究,合作双方优势互补,实践赋能,以企业研究中心为基点开展战略研究工作,彰显出相应的社会责任与法治担当。

京师律所党委副书记、执行副主任郑小宁对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各位领导代表的信任与肯定表达了感谢,并对京师律所刑辩律师提出几点期许:在企业家保护服务工作中,京师律所刑辩律师应对刑事业务展开深入研判,尤其对企业家常见的类罪分析、刑事风险防范、高频率罪名等重要内容进行剖析探讨,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专业服务之余,律师要落实党建工作,增强人才培养力度,深化课题研究,实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合作。

受聘研究员代表毛伟律师重点阐述了民营企业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他指出,民营企业在规模数量、税费缴纳、对外投资、成人就业等方面都在社会中占有很大比重,产生的法律问题和发展阻力也相对更多,这些问题大多源于对民营企业保障不到位:一是对企业和企业家财产保障不到位,二是对企业家人身安全保障不到位。对此毛伟律师表示,政策需从细节处落实,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的成立能够鼓励律师投身前瞻性研究,钻研企业家法律保护实务,真真切切保障民营企业向好发展。

受聘研究员代表陈琦律师就民营企业的保护发表看法。他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对民营经济及民营企业家的认知和规范是不断变化的。在此过程中,企业家作为一个群体性概念,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逐渐得到肯定,但也出现了诸多以偏概全的负面言论,这就要求对企业家权益进行法律层面的保护。陈琦律师表示,中央民族大学企业家权益保护中心班组力量强大,希望能够精诚合作,一起为企业家权益保护做出更大成绩。

会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韩轶、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刘志民作为双方代表签署了企业家权益保护中心合作项目协议,由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领导为京师律所受聘人员颁发聘书,标志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与京师律所正式建立项目合作关系。

▲中央民大法学院院长韩轶与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刘志民共同签署合作协议

▲颁发聘书

随后,由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代表韩轶、王帅、张步峰、田刚,企业家保护研究中心受聘人员代表郑小宁、王殿学、刘志民、毛伟、陈琦共同为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和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揭牌仪式

教学实践结合,赋能人才培养

与会人员围绕教学实践基地进行了交流,就高校的法治人才培养交换了意见。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帅介绍了法学院目前的教育机制。他指出,学校对于法律本科生的培养有两个特色方向:涉外法治与民族基地班。涉外法治设有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向,民族基地班在全国均有设立,致力于培养双语法治人才,受到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与支持。他表示,希望未来与京师律所的合作能够增强律师与在校学生的日常交流,培养更多高质量法治人才。

京师律所执业纪律委员会主任蔡春雷从4方面发表观点。首先他表示,合作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2023年是京师律所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年,与中央民族大学的合作为京师律所的人才培养及专业研究打下了坚实基础;第二,人才是紧密合作的灵魂,高校是输出人才的重要基地,律师事务所是实践性的社会机构,双方紧密结合,方能最大力度发挥人才培养的作用。第三,交流是创造法律成果的路径,他表示希望双方能够充分沟通交流,实现更多法律成果的输出。最后他指出,方向是教学实践基地的“灯塔”,在今后与民大的合作中,京师律所将紧握发展方向,以“正念、正言、正行”贯彻落实人才培养理念。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代表白飞云律师阐述了对企业家保护的现状及建议。首先,她对现有的企业保护机制进行介绍,表明此次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的成立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有坚实的政治保障;其次,她着眼于企业经营管理风险,尤其针对刑事法律风险,表示成立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具有极大优势;第三,她指出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应从当下企业的需求出发,借助中央民族大学高水平的队伍、高素质的人才资源,结合京师律所丰富的案件经验,形成合力取得企业家保护的良好成绩。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代表刘立慧律师表示,企业家保护的对象主要为民营企业家,政府也逐渐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在公有制、非公有制企业齐头并进发展的当下,如何保障民营企业获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法律保护成为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论题。刘立慧律师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企业合规改革相关案例,阐述了对民营企业家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解读了不同情形下涉案企业的处理方法,为企业家保护提供了理论依据及案例支撑。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吕亚中表示,京师律所大力发展公益,致力法治建设,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崇德尚法,明理笃行的理念相符合,此次合作也为广大学子提供了交流发展的平台。作为当代法律学子需要用行动践行事业,打破墨守成规的思维,培养敏锐的目光,在实干中发扬奋斗精神,不负社会培养的期望与信任。

专业理论研讨,落实风险防控

会议开展了“中国企业家风险防范与切实保护的探索”主题论坛,与会人员各抒己见,根据企业家保护的相关法律发表见解。本环节由京师律所刑委会副秘书长、网络犯罪研究中心主任陶宽主持。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主任韩轶强调了企业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提出了帮助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良性互动”的命题,并表示控制风险与收获利益具有同等价值。此外他指出,高校及律所对刑事法律人才的培养可逐渐向复合型过渡,培养具备“刑、民、行”专业融合的律师,扩大法律服务的专业度、覆盖面。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刘志民律师指出了企业可能面临的多种风险,以不同案例列举了企业的各种潜在危机。刘志民律师提倡,在法律范围内可从公司治理、合规建设、诉讼领域对企业家进行保护,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外,也要动员全社会从心理、环境、文化等方面对企业家进行激励,鼓励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秘书长田刚副教授对各类企业家常见的潜在风险进行分析。他表示,随着社会信息化、科技化的发展,科技元素会逐渐渗透进企业经营,以此衍生的专业风险也需要给予关注和切实保护。其次,通过分析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刑事责任方面的区分,他提出了“平等保护二者合法权益的需求”,具有现实意义。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朝勇律师对刑事律师的必备素养进行探讨,并提出企业家权益保护中心建设的5个奋斗目标:切实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提高企业综合实力、提升企业创收能力、提高企业职工生活水平、提高企业当地社会治理水平。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帅副院长以企业涉税风险为切入点进行阐述,并提出以接受行政处罚减轻刑事责任的观点。他从行政合规、刑事合规关系的维度分析了归责情形,并表示罪名的成立与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起到警示作用,促进企业有序发展。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汪祖伟律师回顾了自身的工作经历,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简要介绍了中央民族大学的教学环境和现有资源,同时对在场的学生提出切实建议,倡导各位学子珍惜本次学习交流的机会,全面提升个人素养。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步峰教授强调,民营企业对提升一个经济体内在活力具有重要作用,建立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是保持民营企业的生命力的必然措施。他表示,企业家权益保护中心是顺应当下企业保护需求而建立的,具有一定紧迫性,因此需要律师以专业填充平台,扩展业务领域,将企业风险防控及企业家保护措施深入落实。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蒋为杰首先介绍了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诈骗问题,讲述了合同诈骗、贷款诈骗、集资诈骗等入罪类型以及司法机关对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认定方式。此外还介绍了企业合规不起诉以及平台处理的问题,分析了企业家权益保护的合理方式,对于企业家权益保护中心的工作具有启发意义。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金锡华副教授指出,中国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企业经营的风险、企业家个人的风险以及政府行政行为的风险,企业家权益保护中心的成立有利于以完善成熟的法律机制降低企业风险,从而促进社会财富的有效流通、推动经济形势持续向好。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覃金金律师主要阐述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的相关内容。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核心科技的发展,创新已经成为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许多企业业已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用于风险防范。对此她建议,企业需要重视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和侵权风险防范,内部做优,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风清气正。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李荣副教授指出,成立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意义重大,本次论坛更深化了在场人员对于企业家保护的认识。在后续的合作中,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将与京师律所携手落实多维度、多层次的企业家权益保护举措,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闫永安副教授从学术的角度发表了对企业家权益保护的相关见解,并表示在今后在企业家权益保护中心的建设中将努力发挥专业优势,以理论研究带动法律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谈逸轩律师则根据企业家权益的相关法律界定提出中肯建议。他表示,作为一名律师可借助自身资源和平台优势,不断扩展服务范围,为企业家权益保护中心的建设输入活力。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高雅文指出,民大法学院与京师律所的合作彰显了法律服务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因此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是极具发展潜力的,希望双方精诚合作,为更多优质企业保驾护航。

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海龙律师也表示,此次论坛融合多方意见,极大促进了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与京师律所的交流互鉴,在企业经营及企业家保护领域达成了多项理论创新,将于今后的项目中逐步落实。

此次京师律所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和教学实践基地的设立对双方内部深入沟通合作和人才培养具有推动作用,对企业有效防控风险、创新法律保护措施具有深远意义。在未来的合作中,京师律师将积极建设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进行法律服务的同时,持续投身学术研究,以教学实践基地为桥梁发掘优秀人才,借助丰富的案例经验为莘莘学子提供更宽阔的交流平台,为推动全方位的法治建设贡献京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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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殿学

    北京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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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志民

    北京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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