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辩护人 | 京师律师梁栋梁谈“朱某涉嫌敲诈勒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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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争做“五个表率”,京师律所特推出法律访谈专栏——《对话·辩护人》,该专栏立足社会法治热点,精选京师律师亲办典型案例,以视频访谈的形式探索刑事案件辩护技巧与思路,为推进律所专业化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力。
本期访谈嘉宾为京师律师梁栋梁,作为“朱某涉嫌敲诈勒索案”的辩护人,他结合案件发展的进程与庭审的实际情况,多角度、多维度的剖析了辩护人在案件发展过程中所需要具备的各项素质,并结合自身辩护经验,表达了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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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案情简介:
2018年,朱某和村集体存在民事纠纷,在维权的过程中,两个村领导携带1万元到朱某家中,但当时朱某还有20多万的土地补偿款没有向村集体领,所以就问村领导说:“这是什么钱?如果是补偿款的话,不够20万”,两个村领导也没有说是什么钱,朱某便拒绝收钱,走到院子里的时候,村领导就把1万元扔到了院子里,二人驾车离去。
事发三年后(2021年),两个村领导中的一人称自己遭受了敲诈勒索,并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后来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检察院于2021年11月向法院提起公诉。梁栋梁律师对民事纠纷的来龙去脉进行了全方位的了解,帮助家属寻找能证明朱某无罪的证据,从事实和法律方面综合论述朱某无罪。
最终,法院裁定同意检察院撤诉,检察院重新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朱某彻底摆脱犯罪嫌疑,无罪释放。后续,梁栋梁律师继续代理了朱某的国家赔偿案,并帮助朱某拿到12万余元的国家赔偿。
对话·问题提要:
1.这个案件结案后您有什么感想?
2.请您介绍一下朱某涉嫌敲诈勒索无罪并取得国家赔偿这一案情?
3.当事人当时采用的是哪种维权手段?
4.在法院阶段介入以后,您做了哪些突破性的工作?
5.您对本案有何感触?
6.您对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这两个罪名有什么看法?
7.您来简单描述一下三次开庭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