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视角下的合同诈骗罪辩护 | “刑辩实务大讲堂”第十六期讲座圆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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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京师律所刑辩研修院于京师律师大厦一层大讲堂开展了“刑辩实务大讲堂”第十六期讲座,京师律所刑委会副主任孙建章围绕“刑民视角下的合同诈骗罪辩护”展开了分享。讲座由京师律所刑委会理事、刑事风险防控法律事务部主任陈瑞主持。
▲京师律所刑委会副主任孙建章
京师律所刑委会副主任孙建章律师结合亲办的“兰世立合同诈骗无罪案”和“河北某公司董事长刘某合同诈骗无罪案”,从刑民交叉的视角讲解分析了合同诈骗与民事违约的区别,从而帮助律师们厘清“刑事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
▲讲座现场
通过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书的分析,孙建章律师从合同履行、指控理由等方面着手,分别指出两个案件的争议焦点,并给出案件无罪的律师意见。他指出,欺诈与诈骗都是通过不诚信的行为获利,但其动机、目的、对等性和逻辑关系不同,刑辩律师在诈骗罪辩护中要注意从签订背景中了解当事人的行为动机和主观目的,从合同履行中观察其履行能力和履行情况,同时从解决争议问题入手,厘清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等。
▲京师律所刑委会理事、刑事风险防控法律事务部主任陈瑞
京师律所刑委会理事、刑事风险防控法律事务部主任陈瑞总结指出,孙建章律师辩护思路的分享令人受益匪浅。在纷繁复杂的经济往来中,合同欺诈时有发生,引发的经济纠纷也极易造成相对方财产权益的损失,但是否构成合同诈骗,还需要综合实际案例的违法构成要件来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判断,不能轻易动用刑事手段,应当恪守谦抑,审慎对待民商事领域的交易纠纷,在不损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以及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和意愿,保留当事人的处分权和解决纠纷的最大空间。
讲座结束后,陈瑞律师代表京师律所刑辩研修院为孙建章律师颁发高级讲师聘书。随后,与会人员合影留念,“刑辩实务大讲堂”第十六期讲座至此圆满完成。
▲颁发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