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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律所合同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深度解读专题讲座圆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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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7日,由京师律所(全国)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合同委”)主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深度解读专题讲座于京师律师大厦一层大讲堂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线上线下参与近5万人次,在京师律所内外掀起了学习的热潮。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谢鸿飞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教授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主任刘建忠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谢鸿飞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教授受邀担任主讲人。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主任刘建忠,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副主任韩广旭,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副主任向霞,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副主任李文玲、王萍、张文娟,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秘书长李博文,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副秘书长李冬梅、韩艳艳、陈奕妃、牛莹参加活动。

1月6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精解(第一至四章)》讲座由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副主任向霞主持。

石佳友教授就司法解释第一至四章,即“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效力”和“合同的履行”展开精彩讲授。他以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深入浅出的讲解方式剖析条文主旨,帮助听众更加深入理解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1月7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逐条解读(下)》讲座由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副主任张文娟主持。

谢鸿飞教授从“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和“违约责任”四个维度,通过经典案例对应司法解释条文的讲解方式进行理解与适用分析。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主任刘建忠作总结致辞。他指出,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体现出合同委在推动京师律所体系合同法领域的学习研究、优化京师律师合同领域执业能力的决心和努力。未来,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将继续专注于专业化分享,以期为全体系律师提供更多学习和交流的机会,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力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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