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律所税委会“‘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律师刑事辩护的影响”专题讲座圆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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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理解和适用最新司法解释的条款规则、深入揭示逃税、虚开、骗税等罪名的出入罪规则变化,准确把握“两高”公布的涉税犯罪典型案例的实践指导意义,2024年4月2日下午,由京师律所(全国)税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京师律所(全国)“税委会”)主办的“‘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律师刑事辩护的影响”专题讲座于京师律师大厦三层多功能厅顺利举办。
▲讲座现场
本次活动由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执行主任、京师律所刑辩研修院院长陈琦,京师律所(全国)税委会主任邱继岩,京师律所(全国)税委会副主任、京师沈阳律所副主任李敬先,京师律所(全国)税委会副秘书长、京师通州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张岩,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刑辩研修院执行院长、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李齐广主讲,京师律所(全国)税委会副秘书长訾妍妍主持讲座。
▲京师律所(全国)税委会副主任、京师沈阳律所副主任李敬先
京师律所(全国)税委会副主任、京师沈阳律所副主任李敬先以《新司法解释条件下税收违法与犯罪的认定》为主题,系统介绍了税收犯罪与刑罚体系,结合法律条文梳理了税收犯罪构成,并以举例的方式阐明了新的司法解释对行刑交叉案件的影响,在场律师全面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新司法解释条件下税收违法与犯罪的认定方式有了深刻把握。京师律所(全国)税委会副秘书长、京师通州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张岩以《虚开新解释的实务合理性——对屈某某案件的新解读》为题,介绍了虚开增值税新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详尽分析了“虚开增值税新司法解释能不能覆盖几种常见犯罪样式”的问题。随后他以屈某某案件为例,借助新司法解释对案件基础分析、新解读要点进行了全面阐述。
▲京师律所(全国)税委会副秘书长、京师通州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张岩
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刑辩研修院执行院长、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李齐广带来了《新司法解释背景下涉税犯罪辩护实务》分享,他结合多个案例,从正常开票行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法与刑法意义、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辨点三大角度重点讲解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护。
▲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刑辩研修院执行院长、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李齐广
京师律所(全国)税委会主任邱继岩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罪’辩护新思维:造成税款损失的认定问题”展开分享。他指出,新司法解释明确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出罪情形和条件以及此罪与彼罪、数罪与否的多个审判规则,确立了挽回税款损失和有效合规整改的从宽处罚规则,对疑难性、复杂性高的涉税犯罪案件的司法审判实践将产生深远影响。
▲京师律所(全国)税委会主任邱继岩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执行主任、京师律所刑辩研修院院长陈琦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将“涉税新规对辩护工作的影响”作为切入点,借助相关案例细致讲解了其中的实务问题,丰富了各位律师在涉税新规下刑事辩护的实务经验。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执行主任、京师律所刑辩研修院院长陈琦
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税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对涉税风险高发行业防范和应对刑事责任风险影响深远。接下来,京师律所(全国)税委会将持续开展税法相关专题讲座,促进涉税法律实务和京师律所专业建设特色紧密融合,从而推动京师律所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