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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矿业律师30人论坛暨新矿法学习会和非法采矿案实务培训会于京师律所圆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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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新矿产资源法,推进矿业法治建设,提升矿业法律服务水平,实现矿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保障能源矿产安全,支持矿业“走出去”。11月16-17日,第三届中国矿业律师30人论坛暨新矿法学习会和非法采矿案实务培训会在京师律师大厦一层大讲堂圆满举行,围绕新《矿产资源法》开展矿业实务和理论学习、交流、研讨活动。

本次会议由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及发起单位主办,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矿烨咨询有限公司承办,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中国矿产资源与材料应用协同创新平台联合支持。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法学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法学系、京师律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等共同协办。

贯彻落实新矿产资源法,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

新矿法专题学习会

16日上午9时,贯彻落实新矿产资源法,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新矿法专题学习会正式拉开帷幕。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胡德胜等大学教授、学者、矿政管理专家,以及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共同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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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报告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胡德胜教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曹旭升律师分别发言,从不同角度回顾了矿法的修改历程、分享了新旧矿法的异同、解读了新矿法的最新规定、表达了对配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期待、肯定了新矿法的众多利好之处,呼吁各界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新矿法。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胡德胜

▲京师律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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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法治讲师团成立仪式

为贯彻落实新矿法,掀起新矿法学习热潮,会议还举办了矿业法治讲师团成立仪式,来自矿政管理机关、行业协会和学会、高校、律师协会、矿业企业的专家、学者和矿业律师们,纷纷自愿加入矿业法治讲师团,表示将以不同方式宣传解读新矿法和配套法律政策。行业协会代表、矿政管理代表、学者代表、学会代表、律协代表、矿业企业代表、矿业律师代表曹旭升等共同启动了矿业法治讲师团成立的按钮,众多矿业法治讲师团志愿者见证了成立仪式,并分别表态愿意为矿业法治宣传贡献各自力量。

加强矿业律师队伍建设,提升矿业法治服务水平

第三届中国矿业律师30人论坛

16日13:30,加强矿业律师队伍建设,提升矿业法治服务水平——第三届中国矿业律师30人论坛如期举行。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胡德胜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法学系主任、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孟磊

陕西省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翟社民

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文黎照

北京律师协会自然资源能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刘金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法学系主任孟磊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学凯共同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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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律师队伍建设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胡德胜作了《利用高校优势推动更多矿业法治人交流互动》的演讲,全国律协环资能委委员、北京律协自然资源能源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曹旭升律师作了《用智库思维建设矿业律师队伍》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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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法律业务提升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法学系主任、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孟磊作了《用课题研究方式化解矿业瓶颈问题》的演讲,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法律顾问、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翟社民作了《新矿法背景下的矿政管理创新法律服务》的演讲,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文黎照作了《矿业律师如何通过ESG服务助力矿企高质量发展》的演讲,北京律师协会自然资源能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刘金燕作了《矿山生态修复的EOD业务展望》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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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访谈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胡德胜、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法学系主任孟磊、北京律协自然资源能源与环境保护专委会副主任曹旭升等,就矿业律师队伍建设、业务提升、矿法宣传、保障矿产资源安全和助力矿业走出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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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律所(全国)矿产和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筹备启动仪式

会议还举办了京师律所(全国)矿产和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筹备启动仪式,专委会筹备负责人曹旭升律师表示,京师律所将借助新矿法和能源法出台以及矿产能源法律制度重构的东风,联合京师律所全国体系的矿业律师和能源律师,成立京师律所(全国)矿产和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在矿法和能源法普法、矿业法治建设、矿业企业合规管理、矿业法律服务等方面,贡献京师智慧和京师力量。

聚焦非法采矿专业事实,共享创新办案实务成果

非法采矿案件实务成果交流会

11月17日9:00,聚焦非法采矿专业事实,共享创新办案实务成果——非法采矿案件实务成果交流会如期举行。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会会主任胡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孟磊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

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申升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副庭长、辽宁宙轩律师事务所主任毛小达

中国矿业联合会评审中心主任龚羽飞 

浙江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继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法学系主任卜素

永安市东方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明强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法学系副主任朱梦妮 

刑法学博士后、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李齐广共同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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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演讲:案说非法采矿案无罪辩护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律师分享了《功夫在庭外——十个非法采矿案无罪辩护的经验和技巧》,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申升律师分享了《阿尔山非法采矿案无罪始末》,辽宁宙轩律师事务所主任毛小达律师分享了《河道采砂案无罪辩护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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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矿业事实查明办案实务

中国矿业联合会评审中心主任龚羽飞讲解了《非法采矿专业问题解读及现场考察和专家出庭的重要性》,浙江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继讲解了《鉴定人眼中的非法采矿之几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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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视角下审视非法采矿

永安市东方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明强分享了《当事人视角下的矿企合规及远离非法采矿》,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曹斯月分享了《实务视角下的非法采矿案件阅卷和刑事辩护可视化》,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法学系副主任朱梦妮分享了《电子数据的审查与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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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案系列法律服务产品发布

京师律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发布了《非法采矿案系列法律服务产品2024年2.0版》。该系列法律服务产品由一号产品现场诊断调查、二号产品研究分析阅卷、三号产品专家会诊研讨、四号产品三维视频演示、五号产品案件辩护代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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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会议

圆桌会议以“各方诉讼参与人谈如何办理非法采矿案”为主题开展,京师律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担任主持人。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海宾强调了资源采集合法性争议,指出政府对资源采集行为的评判标准;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杨嘉文讨论了监视居住措施的适用、律师的准备工作,以及案件处理所需的时间跨度;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姚雪飞介绍了律师间的交流与深度参与特定案例,特别是在矿业、税收等领域的辩护,存在新的挑战与机遇。刑法学博士后、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李齐广表示,律师必须持续关注新司法解释,不断深化对专业领域的理解,以应对日益复杂的职业需求;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胡德胜阐释了在处理刑法与特定行业交叉的案件中,专业判断的重要性;北京市道成(通辽)律师事务所主任祁光明强调了在划定矿权范围内实现适度创业与生态保护的必要性,旨在促进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

在交流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围绕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的核心议题,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困惑,与各位专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众多与会人员们表示,通过这次热烈的讨论,对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有了更深刻、全面的认识,期待能够将所学所思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贡献自己的力量。

随后,京师(西安)律所矿业法律事务部主任赵少宁、京师(泉州)律所管委会主任杨嘉文、北京天驰君泰(太原)律师事务所主任姚雪飞、北京市道成(通辽)律师事务所主任祁光明、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海宾共同上台启动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授牌仪式。

第三届中国矿业律师30人论坛暨新矿法学习会和非法采矿案实务培训会至此圆满结束。本次会议凝聚多方智慧与专业力量,围绕矿法实务的热点问题和未来发展愿景提出了前瞻性见解与创造性观点,向矿业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未来,京师律所将继续推动矿法理论研究与实践的充分融合,着力推进矿业法律服务水平再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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