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绍祥,本所专职律师。工学、法学双学历,有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参加1988年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担任上市公司高管并兼任首席法律顾问长达22年,有8年美国、加拿大工作生活经历。是上海新大洲(现新大洲本田)的创始人之一,是西藏珠峰并购原福州金匙摩托资产的操盘手,福州珠峰的创始人。
专业领域及方向
擅长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侵权责任法业务,在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工伤赔偿、民间借贷、房屋租赁等诉讼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是深受企业欢迎的法律顾问。
彭律师的执业信念
像医生和工匠那样对待案件。通过证据梳理事实;通过法律分析,找出症结所在,确定案件性质和法律关系;设定适合的诉讼请求,为掌握案件审理走向和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奠定基础。执业标准:适应案件要求的专业水平,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规范、细致、到位的工作作风。诉求支持率≥70%的办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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