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娟律师,女,1986年出生,汉族,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毕业,2009年从事法律工2012年证实执业,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备案合伙人,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文化品牌建设委员会主任、再审法律事务所部主任。尤其擅长代理疑难、复杂的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商事再审案件,并取得多份胜诉判决。且长期以来担任企业、政府法律顾问,为大型国有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制度、制作合同样本、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处理劳动纠纷、为企业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等;并代理多起民商事案件,成功为多家企业清收巨额欠款。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博得了客户的广泛好评。
教育经历:
2006年9月1日-2010年7月1日: 哈尔滨师范大学 法学专业 本科
2015年9月1日-2017年7月1日: 东北农业大学 土木工程 本科二学历
执业经历:
2010年7月-2017年3月1日: 黑龙江胜德利律师事务所 实习(12年执业后成为执业律师);2014年7月-2018年3月兼任北大荒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2017年3月10日-2018年3月10日: 黑龙江良治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2018年3月10日至今: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再审部主任。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社会职务/专业资质:
现任哈尔滨市香坊区成高子镇政府、北大荒绿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哈尔滨大荒环宇新技术有限公司、勃利县昊鑫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稻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寒地黑土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
成功案例:
1、 香坊区成高子镇政府与某农村合作社的、珂某的担保合同纠纷案(成功执行回转,为政府返回损失1080万元);
2、 绥芬河迎泽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某等三人的借贷合同纠纷案(再审,扭转一二审败诉局面,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300万元);
3、 哈尔滨天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双鸭山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装饰设计合同纠纷案(再审,成功扭转一二审败诉局面,案件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后成功调解结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万元);
4、 天艺装饰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与穆棱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00万元);
5、 褚某诉龙安公司、倪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胜诉,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
6、 哈尔滨某某公司用益物权纠纷案件(再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元);
7、 张某某合同纠纷案(市中级法院再审,扭转一审败诉局面)
8、 井某某诉牡丹江某公司劳动纠纷案(成功驳回对方当事人再审申请);
9、 宋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请检察院抗诉案,再审败诉后王律师为其提起了抗诉通过抗诉成功再审本案);
10、 黑龙江省某米厂诉依安某贸易有限公司、成都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现有证据已经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再次寻找新证据,成功获得胜诉);
11、 六、范某某诉某总局及大连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成功为顾问单位挽回经济损失80万元);
12、 王某某继承纠纷案(成功为年过80的老人分得遗产40万元)。
single-lawyer.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