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周信华,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
简历:
一九八二年七月至一九八八年七月彭水县农业局干部。一九八八年八月至二○一四年四月彭水县法院法官。二○一四年四月至二〇一八年五月[重庆才学、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二〇一八年五月后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
专业领域:
主要是房地产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行政拆迁纠纷。
工作业绩:
(一)1988年8月至2014年4月9日提前退休前27年间,亲自和参与办理了上万件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国家赔偿、再审案件、破产案件,总标的5亿元以上。在法院曾获得个人三等功两次、集体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重庆市(直辖市)优秀法官、重庆市(直辖市)第二届十佳法官候选人。
(二)2014年4月12日,代理申请人武隆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重庆市彭水县三江口水利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武隆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江口电站项目部、盛方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检察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2月3日以高检民监【2014】243号民事抗诉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标的400万元。最高人民法院以 (2016)最高法民再161号民事判决全部支持了我方的申诉请求。
(三)2014年12月4日,代理了杨维、重庆升辉物业开发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尧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标的12,252.696万元。在提前退休5年内做了大量疑难复杂法律事务,标的达15亿元。
(四)在兼职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代理了37件案件,标的315,328,311.46元(其中毕亚梅借款合同仲裁一案标的6000万元),参与对重庆旅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6亿元资产的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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