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湘潭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
武汉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现为合伙人律师、兼职教授。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担任过中国移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多家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成功代理过各类诉讼案件。在各类刊物发表专业论文多篇,出版了《名律师带你打继承官司》(法律出版社 2008 年出版)等专著,参编《合同法》、《刑事法分论》等教材论著。应邀为法院的法官培训和多所大学的研究生授课,接受过光明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十余家媒体的采访和点评,多次在湖南经视钟山说法、法治中国等节目中担任嘉宾。
部分合作客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天越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市长实集团有限公司
江阴永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移动江门市分公司
一、典型民商事诉讼案件:
1、 代理张某与吴某有关煤矿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申请民事监督案(最高人民检察院)
2、代理王同声诉九江联达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
3、代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大连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
4、 代理广州天越集团有限公司诉广东某进出口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申请再审
案(最高人民法院)
5、代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丹东化纤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
6、代理东莞市长实集团有限公司诉吕淦秋等人系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7、代理东莞市长实集团有限公司诉东莞市南城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8、代理华融晟远(江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龙润茶业集团有
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纠纷仲裁案,该案经仲裁胜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二、 典型刑事诉讼案件
1、代理2008年奥运会期间震惊全国并致山西省省长孟学农辞职的襄汾“9.8”尾矿溃坝案中为第一被告担任辩护人(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2、 代理吉林公主岭市教育局长王玉江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经过辩护,
最终取消了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罪名(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3、 代理轰动全国的贵州“瓮安6.28事件”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
民法院)
4、 代理广州海关查获的建国以来全国最大的粮食走私案中为第二被告担任辩护人(广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代理湖南某网络公司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辩护观点被北京市海淀区法
院完全采纳,使刑罚大大降低。
6、、代理湖南省罗某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案中为罗某担任辩护人,罗某获判轻判(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7、代理台湾合资企业江阴永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重大走私案中担任辩护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蔡某获判缓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8、代理广东省江门市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中为第一被告区某提供法律服务(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9、代理佛山市某国有公司总经理柯某私分国有资产案中为柯某担任辩护人,柯某获判缓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10、代理陈某合同诈骗案中为陈某担任辩护人,促使该案重审,陈某由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改判为4年有期徒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11、代理马某等10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马某最终获得轻判(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