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忠律师,男,汉族,法学本科,1993年从事律师工作,1996年取得房地产经济师资格,1999年被司法部门评定为中级律师,2002年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高忠律师执业近30年,代理各类案件数千件,多次被司法系统授予优秀律师称号。擅长房地产,金融,公司业务,刑事诉讼等法律事务。
高忠律师先后为近百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很多的大型央企、国企、投资集团、新闻媒体;银行;证券公司;评级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为法律顾问单位在经营管理方面制定规范流程、严把法律审查关、进行法律培训、维护法律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深受法律顾问单位的欢迎和认可。
高忠律师代理过多起在全国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一些代理的案件先后被中央2台、中央4台、中央12台、北京及部分地方电视台多次报道。
2007年开始,高忠律师涉足金融法律领域,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为企业的债券发行做专项法律顾问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担任债券发行专项法律顾问的增多,对我国的金融证券领域认知越来越清晰。企业通过市场化的融资,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政府投融资平台也是通过市场化的融资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领域的作用得到进一步提升。
据2014年以后的统计,高忠律师分别为泸州市纳溪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鄂尔多斯市华研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募债、泰州市龙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收益债、2014年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扶持债券、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天域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锡市硕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凯里市交通建设工程公司因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遵义红色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贵州新东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贵州省桐梓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公司债券、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四川通融统筹城乡建设有限公司2016非公开公司债券、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中期票据、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短期融资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超短期融资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中期票据、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短期融资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超短期融资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非公开发行2015年短期公司债券、贵州新东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企业债券、黄平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企业债券、四川全明劲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贵州黔峰国有资本投资建设有限公2016年双创孵化专项债券、淄博市博山区热力公司资产证券化、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公司债、无锡市硕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债、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债券、义马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公司债、义马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2020年滦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07年以来多次为企业发行了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各类专项债、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美元债、ABS等债券业务,累计参与的发行债券的金额达2000多亿。
做为北京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高忠律师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证券业务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在提供金融法律服务时,不仅要法律专业,还有业务专业,要敢于跨界、勇于跨界,学习专业的金融知识,在实践中将法律和金融相结合,才能为客户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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