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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耘

律师 聊城
基础信息 .  INFORMATION
专业领域 .  EXPERTISE
  • 执业年限:25
  • 所在律所:聊城京师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15199711576565
  • E-Mail:13506350400@139.com
  • 所在地:聊城
  • 18
  • 诉讼、仲裁法律服务,金融资本法律服务,民商诉讼,刑事诉讼,不良资产处理法律服务
浏览:1394

一、基本信息

1、姓名:田耘

2、所内职务:北京市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不良资产法律事务部主任,全国优秀律师,聊城市第十三届政协常委

 

3、邮箱:13506350400@139.com

4、执业证号:13715199711576565

二、执业领域:刑事辩护、不良资产处置、民商诉讼

三、经典案例: 发生在山东聊城的一起现实版的《我不是药神》事件,被各大媒体炒作的沸沸扬扬。公安机关迫于媒体的舆论压力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事拘留,王某家属立即委托北京市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的田耘律师担任辩护人。由于事情比较紧急,田律师当晚在外地赶回聊城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并认真听取了公安机关的介绍。之后田律师基于对事实的分析,向公安机关出具了律师意见书,并提出律师代理意见:首先是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销售假药罪中的“销售”行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因为被害人家属的主治医生知道王某为父亲在网上购买的卡博替尼,把王某推荐给被害人家属,向其购买此药。但被王某拒绝,但对方多次恳求和主治医生的介绍,而且王某因父亲暂时用不到药物,所以以原价卖给被害人家属。所以王某主观上不存在销售的故意和牟利的故意,客观上不存在销售行为。其次是即使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涉嫌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应认定为犯罪。王某为被害人提供的药物随时未经国内批准的进口药物,但对癌症有着一定的疗效,虽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假药”,但在医疗实践中并非假药。最后田律师配合公安机关保持统一指导思想,避免舆情升级,平息事态。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以后,做出了终止侦查的决定,不会再追究王某的责任。

四、个人简介:田耘,山东聊城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在职研究生,全国优秀律师,聊城市政协常委,北京市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律师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颇具影响力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特别是刑事辩护方面,成效更为突出,深得全省同业认可。担任聊城市教育局、聊城一中、聊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山东省技师学院、山东省第二职业技术学院等十余家聊城知名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深得客户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2003年以来,连年当选为聊城市第十届、第十一届政协委员,聊城市第十二届政协常委,聊城市工商联执委。

2005年12月被山东省司法厅、人事厅、工商局、财政厅、民政厅、经贸委山东省总工会评为“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同时被聘请担任聊城市政法委、聊城市纪委、聊城市公安局、聊城市建委、聊城市看守所的执法执纪监督员。

2005年、2008年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山东省优秀律师荣誉。

2009年,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记三等功”荣誉称号;2010年6月,当选为聊城市司法行政系统“首届十佳”律师;

2011年3月8日被聊城市律师协会选为“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1年,当选为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12年,山东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当选为聊城市第十二届政协常委。

2016年受聘成为聊城市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咨询员、聊城大学理事会理事。

2017年当选为聊城市第十三届政协常委;

2019年被评为“聊城政协2018年度优秀委员”,其两项议案被表彰为优秀议案;

联系方式:135063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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