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公益委员会主任、京师(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 理事、京师(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珠海市医药流通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公司纠纷等公司法领域和民法领域商事诉讼、房产纠纷、民刑交叉、民事合规案件等;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再审抗诉案件,经办许多取得良好效果的刑事案件,获得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典型案例:
1.代理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政府招投标办公室副主任黄某某受贿一案:在审查起诉期间,向公诉机关提出书面法律意见,与公诉人在案件事实认定上展开深入探讨,成功减少认定几十余万的受贿数额,该案最终判处适用缓刑。
2.代理被告人陈某某等人非法拘禁一案:邝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帮助,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案件事实情节的决定性细节向公诉人提出法定从轻情节认定的法律意见。该意见被公诉机关采纳,后将陈某某法律地位由主犯变更为从犯,对减少其量刑起了决定性作用。
3.代理陈某某等人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该案涉偷税数额一千余万元,陈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邝律师前已被认定主犯,法定刑在十年以上。审判阶段,邝律师通过技巧讯问,还原了其他同案犯串通作失实证言陷害被告人陈某某的真相,最终取得公诉人的认同。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词时直接改变对陈某某的主犯地位认定,改定陈某某为从犯,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陈某某适用缓刑。
4.成功办理珠海市某上市公司高管杜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邝律师通过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及呈请批准逮捕阶段向检察侦监部门提出无罪的法律意见,最终该意见被有关部门采纳,对杜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达到当事人希望的取保候审效果。
5.代理何某某等人开设赌场罪一案:邝律师通过在一审阶段对被告人何某某提供法律帮助,在与被告人何某某的会见谈话中锁定证实罪轻的证据并提交合议庭,最终全案除被告人何某某适用缓刑外,其十余人均被判处实刑。
6.成功办理珠海市斗门区小林镇原镇长梁某某等人诈骗一案:该案公诉机关原认定案涉诈骗金额为二百余万元。邝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于审判阶段通过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经二次庭审,最终法院采纳了邝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的诈骗数额二十余万,仅为原数额的十分之一,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代理被告人庞某某等人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当事人家属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未获批准的情况下,邝律师介入案件,转而向检察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最终,检察机关采纳立案并发检察建议,成功使被告人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最终法院也判决当事人适用缓刑,使当事人免受牢狱之灾。
8.成功办理赵某某贩卖毒品一案:邝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及时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并被采纳。成功使当事人的贩卖的数量由认定10克以上变更认定为10克以下,即原为3年以上的法定刑变更为3年以下的法定刑,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9.成功办理马某某强奸一案:邝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工作并指导被告人家属取得被害人谅解;审判阶段,在公诉机关出具三年有期徒刑实刑量刑建议的情况下,邝律师通过细致缜密的辩护策略,最终使当事人适用缓刑,该案为判决法院首例也是目前唯一一例强奸罪适用缓刑的案件。
10.代理周某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案:邝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及时进行阅卷、搜证工作,向公诉机关提交法律意见,最终公诉机关采纳邝律师关于该案为单位犯罪的法律意见,有效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11.代理倪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一案:邝律师在呈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阶段,通过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为当事人争取权利。检察机关最终采纳邝律师意见,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最终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