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刘士军,男,1985年生,山东省费县人,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京师律所刑委会委员。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刑民交叉、刑事合规、刑事法律咨询等。
从事律师工作之前,曾先后做过司法机关公务员、国企法务,在刑事诉讼和民商事纠纷处理方面均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主要办理刑事案件,办理的案件领域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的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类的犯罪,侵犯财产权利类的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的犯罪,贪污贿赂与渎职类的犯罪,企业家、高管及员工犯罪等。连年荣获京师济南“优秀律师奖”等荣誉。
参与的代表性案例
1、济南某诈骗案件,不起诉;
2、泰安某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合同诈骗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
3、济南某非法经营案件,检察院不起诉;
4、济南某非法经营案件,申请取保候审、判处缓刑;
5、济南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判处缓刑;
7、德州某网络诈骗案件,判处缓刑;
8、烟台某寻衅滋事案件,二审较大幅度减轻量。
学术成果
1、《孟德斯鸠法律思想的地理学视野》,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2、《边沁立法理论中的功利计算》,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3、《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反思及其可能的走向》,载《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4、《浅析无实物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之审查》,载《江西检察》;
5、《认罪认罚从宽背景下的刑事辩护》,载“京师律所刑委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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