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商事审判与证券纠纷专业委员会委员。
1、高某涉嫌挪用资金罪(无罪辩护成功) 2、王某某涉嫌抢劫罪(未批捕、撤案)
3、花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未批捕、撤案)
4、陈某某涉嫌虚开发票罪(缓刑)
5、孔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定刑以下量刑)
6、王某危险驾驶罪案(法定刑以下量刑)
7、关某盗伐林木案(判处较轻刑罚)
8、曹某某、韩某某与张某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再审案,胜诉追回双倍购房款
9、某公司与靳某某劳动纠纷案再审,在劳动仲裁;一、二审分歧巨大的情况下再审胜诉,有效控制了该企业近千人因此类情况与公司缠诉风险
10、赵某与周某、付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胜诉
11、曲某艳、陈某燕与韩某一、韩某二、韩某阁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胜诉
12、哈尔滨某机械加工有限公司与哈尔滨某推广中心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案件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