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期间为包括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太原市小店区司法局、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晋商银行、晋中银行、晋城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单位提供了高水平的法律服务,高效完成客户单位委托的一系列诉讼及非诉讼业务,为各客户单位在不良资产处置、政府与企业法律合规、法律审查、尽职调查、诉讼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