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娥,女,汉族,中共党员,河北经贸大学管理学硕士,后自学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律师从业资格。曾任职海南国际仲裁院、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并兼职担任大专院校现代管理学等课程授课教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教师资格等执业证书。曾连续两年获得海南国际仲裁院先进工作者,并执行主编出版《仲裁裁决被撤案例精析》一书。
职位:京师海口执行主任、京师柬埔寨中方代表、律师
业务简介:在仲裁院工作期间,先后办理仲裁案件200多宗,具备丰富的民商事争议纠纷解决经验,为了编撰《仲裁裁决被撤案例精析》一书,研究近三年的被法院撤裁的相关案例,积累大量的实务与理论经验。在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工作期间,数次参加国际大型法律相关会议,熟悉东盟区域相关法律事务。
服务企业:
♦ 宏运百货(葫芦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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